各分会:
请根据市总工办发【2016】7号文件(内容见后)征集作品的要求,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,并与4月5日前以分会为单位,将摄影作品电子版及统计表纸质版统一报送到校工会办公室。
校工会
2016年3月23日
市总工办【2016】7号
在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,为了激发广大职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热情和活力,以影像的方式弘扬热爱劳动、拼搏进取、无私奉献、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。市总工会决定在“五一”前举办2016年“品质西安时代风采”西安市职工摄影作品大赛。现就有关作品征集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时间
3月10日至4月5日。
二、参赛对象
参赛作者是西安市干部职工(含离退休人员,从事摄影职业的专业人士、参加本次评审工作的评委除外)。
三、征集作品
1.大赛主题
本次摄影大赛,以“品质西安 时代风采”为主题,力求通过摄影者的视角,展示我市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;讴歌新时期劳动者的火热生活、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;赞美广大职工为深化改革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、建设品质西安所做的贡献。
2.作品分类
(1)时代风尚。反映朝气蓬勃的大时代背景下,西安社会所呈现出的人文新境界、时代新景观;
(2)古城新韵。反映古都西安建设新成就,城市新面貌;
(3)劳动风采。讴歌丝路建设者在艰辛的劳动中展现出的力量之美、沧桑之美、拼搏之美等。
3.作品规格
参赛作品单幅或组照均可,彩色、黑白照片不限。同一作者限报两幅(组照按一幅计算)作品。作品一律接受数码图像文件,直接发送邮件。数码图像文件格式为JPG(JPEG)或RAW文件格式(每幅作品数据量不得小于5M);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(照片只可做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的适度微调,不得做合成、添加、大幅度改变色彩技术处理)。
4.奖项设置
一等奖5名,各奖励3000元;
二等奖8名,各奖励2000元;
三等奖12名,各奖励1000元;
优秀奖50名,各奖励300元;
入围作品奖100名。以上奖项分别颁发相应获奖证书,获奖者提供100—300字的简历。本次摄影展不重复获奖。
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
5.编辑出版《“品质西安时代风采”西安市职工摄影作品集》。入选作者每人发放一册。
四、参赛要求
1.各级工会应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。参赛作品以各区县、产业、开发区工会为报送单位,于4月6日前将征集的作品统一报送至西安市职工摄影协会,并填写《“品质西安时代风采”西安市职工摄影作品展统计表》。社会公众可直接报送作品。
2.参赛作品须在文件名注明分类、标题、姓名、单位、联系电话、简要说明等,组照须编写作品顺序。
3.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,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入选参展作品用于编辑画册、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,不再支付稿酬。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。
4.凡已在全国性影展、影赛获奖的作品均不得参赛。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责任自负。凡投稿的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
西安市总工会办公室
2016年3月15日